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2015年省级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预函[2016]697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委托吉林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于10月12日-18日对我院2015年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期间,学院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吕岩荣向评价组汇报了我院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执行、绩效评价及资金管理等情况。评价组对我院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做了评分评价。同时,评价组对我院涉及绩效评价的15个实训室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向评价组详细介绍了项目的立项背景、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设备运行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并对设备进行了演示操作,展示了学生的作品。检查过程中评价组对我院实训室的建设及使用给予了高度评价。